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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实验小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

2011年12月09日 16:34:36 来源:繁峙县实验小学校 访问量:273

繁峙实验小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

 

一、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3.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编辑:王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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