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实验小学实行党务公开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下发了《繁峙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实验小学党组织根据县委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我县转型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围绕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
(2)党组织主要职责;
(3)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联系点情况;
(4)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其他主要工作制度;
(5)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2)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
(3)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评价考核情况;
(4)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5)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廉政准则》情况;
(6)领导班子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7)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8)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3、分期公开的内容
(1)党员教育、发展、管理情况(包括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的活动情况;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2)教师上岗情况;
(3)反映社情民意,帮助教师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4)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
4、及时公开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党支部重要会议精神;
(3)党支部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4)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事项;
(5)党支部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
5、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1)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党务事务情况;
(2)不涉及商业秘密、个人秘密,公开后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影响,不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事项情况。
五、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工作程序
1、制定目录。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工作的指导,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后实施,党务公开目录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向组织申请公开事项。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党组织认为可以公开的,要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反馈意见。要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来信来访等各种渠道,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将结果反馈给党员,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归档管理。党组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各种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
(二)公开形式
要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适宜的形式,做到规范、实用、简明、灵活。
1、探索建立网络公开党务制度。通过校园网介绍政策、通报情况,建立党内决策与公众意愿之间权威、有效、顺畅、快捷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渠道。
2、面向党内公开。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
3、面向社会公开。采取党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有线电视、广播、刊物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间必须经常、动态、及时。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六、保障制度
1、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党组主要领导要对本校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逐级落实相关责任。
2、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单位党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党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和群众党员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3、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党组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由党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2、强化宣传。要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加深广大党员对党务公开的认识,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创新精神,鼓励支持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载体建设、制度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
实施党务公开是扩大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示范作业,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气氛。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