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实验小学党组党务公开制度建设
情 况
为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实验小学党组建立了党务公开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审批制度、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开后的全过程,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公开事项的审批主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公开事项的执行主体,坚持“谁决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预公开事项的内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时限,报上级领导审定后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公开权利人向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机构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填写《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涵义明确,申请的目的要明确。申请符合要求的,由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受理。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要制作决定书,送达公开权利人。公开决定书应当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
三、党务公开审批制度
党务公开由党组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公开的初步意见,经上级领导审批侯实施公开。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工作的承办与落实。
四、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校党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被评为“差”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考核结果采用会议、通报等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五、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的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党组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严禁对当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六、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要编制目录、专橱存放。